各市(州)人防办、人防工程建设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人防工程战时防护(化)功能平战技术管理,现将《吉林省人民防空地下室防护(化)功能平战转换技术规程》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可及时反馈省人防办工程建设管理处。
《吉林省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与施工暂行规定》(吉防办发〔2013〕155号)同时废止。
各市(州)人防办负责将此通知转发所辖县(市、区)人防部门。
联系人:胡大庆 联系电话:0431-82095822
省人防办
2016年10月20日
附件1:平战转换技术标准(最新)
附件2:转换预案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