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防办明电〔2013〕3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防办: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汛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政办明电[2013]60号)文件精神,当前,我省正值防汛工作的关键时期,防汛抗洪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切实做好汛期灾害防范工作,确保全省人防工程安全度汛,结合我省人防实际,现将切实做好汛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做好应对准备
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任务急难险重,不容任何疏忽和懈怠。各地人防部门要继续发扬以人为本、众志成城、顽强拼搏、尊重科学、无私奉献、勇于胜利的抗洪精神,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坚定信心,再接再厉进一步查找人防工程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细化各项预案,切实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一切应对准备。
二、突出防御重点
结合我省人防系统工作实际,在汛期对重点工程要有专人负责,死看死守。对于早期工程,主体结构是否安全,口部是否有坍塌的危险,特别是危及地面建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要作为重点检查。对于平战结合工程口部地势较低的要有防倒灌措施,检查排水井道是否畅通,排水设备是否正常。
在建工程要进一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汛期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对发现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立即整改,该加固的加固,该封堵的封堵,该更新设备的要迅速更新设备,确保汛期所属人防工程不塌陷、不倒灌、不影响地面建筑、交通和居民安全。
三、密切协调配合
各级人防部门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加强夜间巡视,严防漏岗、空岗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联动,确保有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各地人防部门要组建应急抢险突击队,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确保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落实工作责任
防汛工作责任重大,各地人防部门要认清形势,特殊时期要时刻关注天气变化,时刻关心防汛工作,亲临一线,科学决策。靠前指挥,认真解决实际问题,有效组织抗洪抢险,要严肃防汛纪律,建立健全防汛责任追究制度。如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省人防办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