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工作的通知》(吉司办发〔2022〕55号)文件精神,依据《人民防空法》《吉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的规定,对省本级行使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梳理,形成了吉林省人防办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版)。
现予发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版)
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