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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防行业有关资质资格要求的公告

时间:2020-07-31 14:5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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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现行法规政策,人防部门对从事“人防工程施工、人防工程专项规划编制、负责人防专用设备采购”的企业没有人防领域特定的资质资格要求。

  根据现行法规政策,人防工程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人防工程专用设备(防护和防化)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需具备相关人防资质。省内上述从业企业和中介机构名录,已在省人防办门户网站“人民防空资质查询”栏目下公示并动态更新。

  特此公告。

  省人防办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