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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防办关于对人防工程设计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1-26 16:0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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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人防工程设计企业:

  按照年度计划安排,我办按照“双随机”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取了15家人防工程设计企业作为检查对象,现将抽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1.吉林省新兴人防设计有限公司;

  2.吉林省建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长春民用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4.吉林省关东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5.吉林省光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6.吉林建筑大学设计研究院;

  7.吉林省艺砼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8.长春市长规城市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9.吉林东北建筑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10.吉林省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11.吉林绿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2.吉林省天鹤设计有限公司;

  13.长春工程学院设计研究院;

  14.长春市博亚设计有限公司;

  15.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二、抽查人员

  省人防办 工程建设管理处 副处长 纪会;

  省人防办 工程建设管理处 调研员 胡大庆;

  省人防办 工程建设管理处 主任科员 高湉棋;

  省人防办 工程建设管理处 科员 秦曾超。

  三、抽查内容

  (一)企业是否取得人防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规定范围内承接人防工程设计业务

  企业资质由人防部门核发,乙级资质可以承担吉林省内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人防工程建设项目(不含各类人防指挥所)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地面附属设备设施用房的设计业务。

  企业资质由住建部门核发,在参加省人防主管部门的培训后,可以承担5级(不含)以下附建式防空地下室的设计任务。

  (二)人防工程设计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

  企业资质由人防部门核发,我办将按照《人防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013〕417号)检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企业资质由住建部门核发,我办将对照历年参训人员名单检查企业建筑、结构、通风、给排水、电气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三)是否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情况

  我办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和有关专家对上述11家设计企业2018年度开展的人防工程设计成果进行审查。

  四、有关要求

  (一)请抽查对象(15家人防工程设计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表、待查项目的人防工程设计文件、技术人员配备情况等;

  (二)我办将在近期通知各抽查对象将上述材料送至指定地点,并出具受理单,待检查结束将材料返还给各抽查对象;

  (三)抽查结果将在省办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如社会各界无异议,将正式报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 

  附件2:人防设计人员一览表 

  附件3:待查项目名单 

  省人防办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