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选聘律师事务所为外部法律顾问
服务单位相关情况进行报备的函
吉国动办函〔2023〕43号
省司法厅:
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 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实施意见》(吉法委发〔2021〕5号)和省司法厅关于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备案等工作要求,现将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选聘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为我单位外部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相关情况报备如下。
一、选聘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单位坚持加强法律顾问参与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法律事务工作,积极参与重大合同、文件的起草审核,办理信访事宜,处理应诉事宜等。2023年度我单位续聘法律顾问服务单位为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服务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二、法律顾问服务单位基本情况
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5月22日,曾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省司法厅授予“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167人。
律所主任田大原是长春市律师协会会长,为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组建专题律师团队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团队成员为:田大原、刘忠元、徐帅、鞠博,刘忠元为主责律师,主要为我单位提供法律文书服务、项目综合法律服务、培训服务、信息服务。
特此报备。
省国动办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