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防办《关于人防工程监理乙级、丙级资质认定事》(国人防[2020]34号)精神,落实省政府“放管服”要求,满足我省人防工程监理资质申请、延续和从业及管理等需求,促进人防工程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省办于2021年3月协同吉林省建设监理协会,对全省人防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从业能力进行了考核评估认定,形成了“吉林省人防工程监理从业人员名录库”,现将该名录库公布在省人防办网站“人民防空资质查询”栏目下的“人防工程监理资质”栏目内,望周知。
吉林省人防办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