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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防办关于印发吉林省附建式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工程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8-07-19 09:0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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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防办发[2018]83

  各市(州)人防办,长白山管委会住建局,长春新区人防办,梅河口、公主岭市人防办: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和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和新时期军委战略规划思想,充分考虑防空袭威胁和发展条件的差异性,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快推动我省防护工程建设,深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项目广泛符合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功能要求,做到安全、必要、经济、合理,现将省人防办会同吉林省新兴人防设计有限公司制定的《吉林省附建式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工程设计导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附建式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项目,认真贯彻执行。

  本导则由省人防办管理,会同吉林省新兴人防设计有限公司进行技术问题解释。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反馈给省人防办工程建设管理处。

  各单位将此通知转发辖区人防主管部门(含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县市)。

  附件:《吉林省附建式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工程设计导则(试行)》   

       

     省人防办   

  2018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