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信息>办发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发文件

省人防办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人防工程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22
X
分享到  - 微信

各市(州)人防办,公主岭市、梅河口市人防办,省人防办各直属人防工程管理单位:

    今年以来,我国一些地区连续出现大范围强降雨,部分地区受灾严重,目前汛期将至,为切实加强全省人防工程汛期安全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吉安委办[2014]27号)工作部署,结合我省人防工程实际,加强人防工程防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协调联动机制

各地人防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和防范措施。指定部门和人员负责汛期安全工作,做到提前部署、准备充分、预防得力。要做好与气象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切实做好汛期安全工作,及时掌握气象和灾害信息,灵敏反应、超前预防、果断决策、有效应对。

    二、突出工作重点,组织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人防部门和单位要根据人防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重点逐项排查早期人防工程是否存在主体结构渗漏、开裂,基础沉降问题,检查排水井道是否畅通,排水设备是否正常。

    各类人防工程口部地势较低的要采取防雨水倒灌措施,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各责任单位要立即整改,该加固的加固,该封堵的封堵,该更新设备的要迅速更新设备,特别是存在危及地面建筑、道路交通安全的应即刻采取安全措施,防患于未然,确保汛期人防工程不塌陷、不倒灌、不影响地面建筑、交通和居民安全。

    三、做好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各地人防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有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做好装备、物质、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要及时、科学、有效处置和启动应急预案,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

 

                            省人防办

                            2014年5月21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