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防办关于取消人防专用设备跨省销售、安装限制的通知》(国人防建〔2023〕2号)“取消人民防空人防专用设备跨省销售、安装限制及相关备案要求。具有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资格的企业、防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警报设备生产安装企业均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设备销售、安装活动”的规定,为创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不再公布相关人防专用设备生产安装企业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