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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常识

时间:2012-11-27 11:2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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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人民防空? 

答:人民防空是指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消除空袭后果所采取的行动,简称人防。 有的大城市称为民防,但性质和职能有所区别。 

2、人民防空的性质是什么?  

答: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  

3、人民防空实行的方针和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答: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4、人民防空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人民防空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承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指挥通信建设、信息化建设、疏散体系建设、法制建设、防空袭预案制定、重点目标防护、人民防空教育等任务。  

5、人民防空实行怎样的领导体制?  

答:实行各级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  

6、公民应当履行哪些人民防空义务?享有哪些权利?  

答:公民有参加人民防空建设,负担人民防空费用,执行人民防空勤务,保护人民防空设施,参加群众防空组织,开展相互救助等义务。享有防空袭疏散、掩蔽,医疗救护和救助,必须的生活供给,接受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和技能训练等权利。  

7、和平时期为什么要进行人民防空建设?  

答:人民防空建设关系到国家战略全局,建设任务艰巨,涉及面广,建设周期长,靠临战状态下再去进行人民防空建设是难以完成的。因此,在和平时期,必须结合经济建设、城市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人民防空的各项建设。  

8、人防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答:人防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全民的社会公益事业。人防在和平时期主要服务于经济建设和抗灾,战争来临时掩蔽人员和物资,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消除空袭后果。 

9、人防建设的方针和原则是什么? 

答:人防建设的方针是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人防建设的原则是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答:为了有效地组织人民防空,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是什么时候颁布和施行的? 

答:19961029日颁布,199711日起施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共九章五十三条,包括总则、防护重点、人民防空工程、通信和警报、疏散、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教育、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 

13、人防工作由什么机关主管? 

答: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全国的人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防工作。 

14、人防工作就是一年拉一次警报吗? 

答:不是。人防工作任重道远。例如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制定,组织指挥体系建设、各种防护工程体系建设、通信警报体系建设、抢险保障体系建设、人口疏散体系建设、防空宣传教育体系建设等都是很重要的工作内容。 

15、人民防空经费来源于哪里? 

答:人民防空经费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中央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列入中央预算;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列入地方各级预算。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负担人民防空费用。 

16、为什么要普及人民防空知识教育? 

答:1、人民防空知识教育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2、有利于人民防空整体防护能力的提高;3、人民防空技能是必需的生存技能;4、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 

17、人民防空教育如何组织实施? 

答: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规定教育内容。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教育,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人员的人民防空教育,由所在单位组织实施;其他人员的人民防空教育,由城乡基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18、个人要履行的人民防空义务是什么? 

答:国家要求个人履行的人民防空义务是:参加人民防空建设,负担人民防空费用,保护人民防空设施,参加群众防空组织,接受人民防空教育,开展相互救助等。要学会在防空、防灾中相互帮助、照顾病弱伤残的一般技能;学会消除空袭后果的早期灾火、堵漏等一般方法;正确传递人民防空信息;服从和支持人民防空组织、机构的领导;遵守执行人民防空通告规定的注意事项。 

19、群众防空组织由哪些部门组成? 

答:由城建、公用、电力、卫生、医药、公安、消防、化工、环保、电信、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组建各种专业队。 

20、战时防空的基本措施有哪些? 

答:有疏散、警报、掩蔽、个人防护和善后处理等措施。 

21、什么叫人民防空疏散?人民防空疏散由哪一级人民政府组织? 

答:人民防空疏散,是战时为了避免和减少城市人员伤亡,保存有生力量和战争潜力,而采取的有效防护措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组织。 

22、人防防护的重要经济目标有哪些? 

答:有重要的工矿企业、科研基地、交通枢纽、通信枢纽、桥梁、水库、仓库、电站等。 

23、和平时期利用人防工程为生活、生产服务,要遵守哪些原则? 

答:不得影响人防工程的防空效能,不得进行影响人防工程使用的作业,不得危害人防工程的安全。 

24、城市防空袭作战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军民一体、打防结合、整体防护、快速反应、多法并举、确保重点。 

25、哪级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 

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并在试鸣前五日发布防空试鸣公告。 

26、如何辨别防空警报信号? 

答: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长鸣3分钟。 

27、防空警报鸣响时应怎样行动? 

答:预先警报鸣响时,准备个人防护器材,配齐个人防空应急包内的一切急需物品,明确人防工程位置及疏散转移路线。居室人员要关闭门窗,切断电源,熄灭炉火,关闭煤气、液化气等。 

空袭警报鸣响时,携带好个人防护器材和应急包,迅速进入人防工程内或按事先选定的地方疏散或隐蔽。 

解除警报鸣响后,有秩序地离开人防工程,清扫卫生、检查设施、关好门。 

28、通信、广播、电视系统,战时必须优先传递、发放防空警报信号,指的是什么? 

答:是指一切通信系统值勤人员接到防空警报信号后,有权立即停止转接除防空指挥通信外的一切电话、电传,按规定传递和发放防空警报信号,不得延误;广播、电视部门接到防空警报信号后,必须立即转播防空警报信号。 

29、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30、人民防空的三个效益是什么?  

答: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31、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可否投资人防工程,收益如何分配? 

答:可以。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投资人防工程建设。人防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和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32、什么叫民用建筑? 

答:民用建筑是指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 

33、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批时必须经哪个部门审核? 

答:必须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未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的,规划部门不得发给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行政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 

34、防空地下室与一般地下室有何区别? 

答:区别在于防空地下室的设计、施工、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战时具有防空功能,一般地下室不具有战时防空功能。 

35、什么是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法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确因地质等原因不能同步建设的,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建设单位(个人)缴交应修建防空地下室所需费用,再由人防部门集中资金统一安排建设地下人防工程。单位或个人所缴交的这些费用简称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36、修建了地下室就可以免缴易地建设费吗? 

答:不能。只有修建了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防空地下室且面积达到规定标准的新建民用建筑,才能免缴易地建设费。 

37、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修建,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8、国际民防组织设在哪里,哪一年成立,其宗旨是什么? 

答:国际民防组织设在瑞士日内瓦,1931年成立,1972年以来致力于促进各国政府间,面对各种灾难时对人员和财产采取安全措施。在世界范围内开展传播民防信息、进行防护训练、研究民防器材。对有接触的国家提供技术援助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