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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的民防队伍

时间:2015-04-21 09:4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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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民防队伍,是担负法兰西共和国境内预防空袭或核、生物、化学武器袭击及有可能遇到的任何危险,抵御各种意外事件、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财产安全和保护环境任务的组织和力量。法国民防队伍是法国国防和维护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国民防队伍由民防行政人员、民事安全部队、消防员和志愿者组成。现从事民防行政工作的人员大约7万人。其中,在内政部民防与民事安全局工作的人员2870多人,在内政部民防与民事安全局执行民防任务的部队军人有1770多人,在政府有关部、防务区、大区和省民防系统工作的人员1万多人。民事安全部队由8万预备役人员组成,战时可扩编到30万人。现编成22个机动纵队、308个收容大队和108个民防连,分散在各防务区、大区和省,执行民事安全任务。配备有指挥飞机2架,救护救援飞机33架,森林灭火和防污染飞机28架,灭火直升机25架,其他直升飞机33架。法国民防队伍还包括3个紧急响应培训与行动部队、4个行动与后勤支援部门、18个扫雷中心(其中两个在国外)、20个直升飞机基地和一个飞机场及后勤基地。从事消防工作的专职人员约3.6万人,还有一支由近20万人组成的志愿消防队,分散在各地区和省救火与救护中心执行民防任务。

  法国民防队伍的主要任务有:制定民防政策、规划、预案及措施等,发布民防指令,组织实施民防计划和紧急救援行动,协调地方民防工作,管理民防人力、财政和后勤资源,促进民防教育,培训消防人员等。

  法国民防队伍实行中央、防御区、地区和市四级组织指挥体制。中央一级,内政部及其下属的民防与民事安全局主管全国民防队伍的组织指挥。民防与民事安全局下设管理和维护、危机预防与民防、消防、营救与民防等分局和一个联合紧急管理行动中心。地方,民防队伍实施防务区、大区和省三级管理。战时或灾难危机时,防务区长、大区长和省长分别通过跨区民防行动参谋部(跨区民防行动指挥中心)、大区民防参谋部和省民防参谋部协助指挥和组织实施本区、本省的民防行动和救护措施。

  (转自中国人民防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