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女士:
您好!您2月27日在我办门户网站“网上答疑”栏目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履行的工作有哪些?”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以下简称《人民防空法》)于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996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8号公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按《人民防空法》规定,主要履行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维护管理、平时利用、人民防空通信和警报建设、战时组织人民防空疏散、组建群众防空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内容。
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