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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君提交的请明察 已办结
2019-05-27
省人防办公室领导您好:我是延吉市时尚阳光地下商场的业主,于2015年一次性付款的形式(22800/平方,建筑面积14.56、套内7.28、公摊率达到100%)在延边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延吉市时尚阳光地下商场的商铺使用权,当时受开发商广告中返租,回购,高回报等语言而误导,就使用权和产权并没   在意。(商场于2014年开始建设,延边习华房地产开发公司也是2014年11月2日注册的,2015年12月17日开张营业,据说当时消防检查也没有通过)可后来证据显示,开发商宣称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在此之前,延吉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因为非法占地15048平方对开发公司进行过处罚,并责令其退还土地。更重要的是,业主们发现开发商用自持的(占商场三分之二以上的商铺)股权在2017年11月2日就已经与银行做了股权质押,而业主对此毫不知情,在我们找到人防办时,主   任也称并不知道此事,我们想主张自己的权利,可人防办主任说他们无权干涉开发商行为!并且说国家秉持谁投资谁受益   的方针政策,可是业主们也投资了呀,但是我们的收益谁负责呢?直到给您发出这   封信为止,开发商就总体规划设计图,竣工验收报告,房产部门专业测绘部门的商   铺面积数字,消防,水电,等各个方面的验收合格证明,一样都没有向业主出示过!连商场管理公司都是开发商在与业主签订的买卖合同上特别提出的条款!收费也是延吉市商场价格最高的,但是经营范围里没有物业管理!不仅如此,商场管理竟然没有   任何通知或协商就公然贴出商铺出租价格,以日坪效为单位混淆是非,并态度明确的表示要坚决执行此标准!业主投资30多万的商铺,一年才收租金2000元,还要交纳4700元的管理费,老百姓的投资是为了赚钱还是为了赔本呢?人防工程的开发商就允许制定霸王条款吗?还有很多开发商的违规行   为,市人防办缺乏对使用人防工程单位必要的监督和管理等,更多就不在此一一罗列。总之,这件事情在群众中引起了众多非议,造成对人防工程极坏的影响,希望可以引起省领导的重视,全面了解并深入调查其中存在的问题!国防工程是为人民的工程,绝不能允许利用国有资产,用貌似合法的行为来掩盖自己实则的非法目的的企业和个人行为发生。无论是非法占地还是利用   国有资产的建设工程做质押物的行为,都会对国家人防部门,国有资产以及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无法估计的后果,必须要及时制止!   以上所陈述的事实,均有图片,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影音采集,合同书为证!

您好: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办已将此件转至延边州人防办,责成延边州人防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