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全省人防工程技术和质量管理,对全省重点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质量监督管理
1、贯彻国家有关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我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程;
2、对各地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3、对省本级新建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质量监督管理,监督检查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防护设备质量和工程资料;对全省重点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管理进行指导;
4、培训全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人员;
5、参与省内人防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负责全省人防工程标准和定额管理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防工程建设标准、人防行业标准以及国家颁布的人防工程定额;
2、组织测算我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信息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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